<rp id="fl0eu"><menuitem id="fl0eu"></menuitem></rp>
        <tt id="fl0eu"></tt>
        <rt id="fl0eu"><nav id="fl0eu"><option id="fl0eu"></option></nav></rt>

        <cite id="fl0eu"></cite>
      1. <source id="fl0eu"></source>

      2. <b id="fl0eu"></b>
        錦宸集團
        English
         
        新聞中心
         
        錦宸時訊
        行業新聞
        視頻新聞
        首頁  > 新聞中心 > 錦宸時訊 > 正文
        應盡快淡出“農民工”稱謂
        2005/10/21 23:34:18
            應盡快淡出“農民工”稱謂 

            20多年前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大批農村勞動者進城務工成為改革開放大潮中最偉大的創造和最顯著的標志之一。

            當時大批農村勞動者進城務工被形象地描述為“民工潮”。當時“農民工”這一稱謂無可非議,但時隔20多年后的今天,似乎已定型的“農民工”稱謂,則帶有明顯的社會偏見和嚴重的社會歧視,進而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社會公正、公平與正義,應當盡快淡出“農民工”稱謂。

            為什么應盡快淡出“農民工”的稱謂?

            這是因為“農民工”稱謂與中國工人階級成長發展壯大的歷史事實相脫節,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實現公正、公平、正義的目標任務不協調,與作為工人階級新生力量的職業和地位作用不一致,與樹立科學發展觀和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與要求相背離,不僅出現了一系列相關聯的社會歧視,而且損害與降低了整個社會的公正、公平、正義程度,其消極因素和負面效應正在不斷增大。

            第一,“農民工”與其在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權利上的不公正。至今,我國廣大農村勞動者應該享有的平等而基本的勞動就業權利不僅沒有勞動法律的保障,而且由于長期城鄉經濟社會的二元結構與戶籍管理制度,“農民工”被打入城鎮“二等公民”,享受不到與城鎮勞動者平等的就業政策。不少行業禁止或限制“農民工”進入,使其大多數從事苦、臟、累、險的工作,出現嚴重的就業歧視現象。這不僅難以實現基本的社會公正,而且極大地傷害了他們的尊嚴。因此,應盡快淡出“農民工”稱謂,從法律、政策和具體工作上保障他們與城鎮勞動者享有平等的就業權利。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任務。

            第二,“農民工”與其在取得勞動報酬權利上的不公正。由于稱謂上的歧視,國家統計局至今未能將“農民工”納入職工統計范圍,對外公布的2003年底10492萬在崗職工中,不僅將以億計的“農民工”排斥在職工之外,而且各地的人均GDP、提前實現小康社會的目標、城鎮登記失業率、各地和全國職工的平均工資等,也都不包括已經成為各行各業主力部隊的“農民工”。他們不僅與城鎮勞動者同工不同酬,勞動報酬低下,而且勞動定額不合理,勞動時間過長,收人長期基本未增。據調查,珠江三角洲近12年來,經濟社會有了顯著的增長和發展,但外來務工人員的工資僅增長了68元。就是這樣低的收入,也沒有必要的法律保障,一些老板和包工頭以拖、騙、詐、賴、逃和隱形克扣等多種手段榨

           取他們的血汗錢。這種明顯的分配不公,不僅嚴重侵犯了進城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而且引發了勞動爭議,成為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應盡快淡出“農民工”稱謂,從法律、政策和具體工作上切實將他們納入到各行各業的職工隊伍中來,真正實行平等的收入分配政策。這是實現社會公正與和諧的基本要求。

            第三,“農民工”與其在享受社會保障權利上的不公正。我國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嚴重滯后,已是全社會的共識。與“農民工”相關聯,上億的工人階級新成員事實上被排斥在社會保險體系、制度與工作之外。在城市,他們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的參保率多停留在極低的水平上,在縣和鄉鎮則大多根本沒有啟動。這是未來社會相當大的隱患。因此,應盡快淡出“農民工”稱謂,從法律、政策和具體工作上都切實將其納入社會保險體系之中,有效堵住這個“大敞口”。這是維護和保障社會穩定的基本途徑。

            第四,“農民工”與其在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權利上的不公正。我國工業生產中的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病危害,至今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已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因素。特別嚴重的是,大量私營小煤礦、小采石場、小碎石廠、小化工廠等,職業病危害更為突出。從事這些職業病危害嚴重工作的人,大多數來自農村,由于其“農民工”身份,往往在勞動安全衛生的監管上處于被邊緣化和無人監管的狀況。因此,應盡快淡出“農民工”稱謂,從法律、政策和具體工作上將他們切實納入勞動安全衛生的監督管理體制之中,實行嚴格的監控和督查。這是遏制重大傷亡事故和預防職業病危害的源頭之策。

            第五,“農民工”與其在接受職業技能培訓和享受社會福利權利上的不公正。“農民工”受到的“二等公民”、“二等市民”、“二等工人”之類的社會歧視,使他們在城市的工作與生活,大多處于條件最差和社會底層。

           由于原本文化程度就低,為了保住僅有的一份工作,也不敢提出技能培訓要求,更不懂得如何保護自身的這種正當權利。他們不僅居住條件比較惡劣,就是子女上學也要比城市孩子多交不少錢,有的因經濟條件等各種原因,孩子上不了學或輟學,難以真正享受到“義務教育”的權利。因此,應盡快淡出“農民工”稱謂,從法律、政策和具體工作上著力糾正因戶籍、身份、地位等因素,對農民進城務工享有各種權利的人為限制和歧

           視。這是實現社會和諧的重要目標。

            第六,“農民工”與其在參加和組織工會權利上的不公正。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中以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體力勞動者和腦力勞動者,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但是,由于與“農民工”稱謂相關聯的偏見與歧視,他們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往往被剝奪,建會難、入會難的問題相當突出。目前,300多萬個私營企業的4200多萬名職工和上億的鄉鎮企業職工,更是參加和組織工會的難點與薄弱環節。因此,應盡快淡出“農民工”稱謂,從法律、政策和具體工作上還權于我國新興的產業工人,最大限度地把他們組織到工會中來,最大限度地發揮工會代表和維護他們合法權益的作用。這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載體。

            總之,必須從理念、法律、政策、制度、措施、工作和輿論等各個方面都協調起來,盡快淡出“農民工”稱謂,消除城市中目前存在的各種社會歧視現象,加快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步伐。這是我們面臨的共同任務。
        [關閉本頁]  [返回頂部]
        Copyright © www.youde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中國·錦宸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姜堰開發區通揚西路126號    蘇ICP備2024063034號
        色多多成人黄app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