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函建管〔2019〕500號
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全省監理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強行業自律,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58號令)和《關于建立全省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機制的通知》(蘇建函建管〔2015〕674號)的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全省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對象
我省取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重點核查注冊執業人員不符合資質標準要求的、存在注冊人員職業資格“掛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且應當依法承擔責任的、在資質申報過程中(包括首次申請、升級、增項、延續)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工程監理企業。
二、核查內容
工程監理企業在取得資質證書后,其資質條件發生變化是否持續符合資質標準要求;是否存在第158號部令第十六條所列的行為;是否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
三、核查方式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采取企業自查、信息系統核查和實地核查相結合的方式。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階段(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31日)
全省各工程監理企業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理信用管理系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及核查內容完善有關注冊人員身份等信息錄入,對照資質核查欄目的核查情況進行自查,并對自查中存在的問題主動自糾。
(二)核查階段(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通過“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理信用管理系統”對全省工程監理企業進行核查。各設區市、省管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地區監管工作對轄區內工程監理企業進行現場核查,重點對存在注冊人員職業資格“掛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較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在資質申報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工程監理企業進行核查。
(三)整改階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根據省、市核查情況對資質動態核查不合格的工程監理企業網上全省通報,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限為30天。整改期間對不符合承接新業務、資質升級、增項申請要求條件的,在“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理信用管理系統”中予以鎖定。整改期屆滿前,整改企業須提交整改報告、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國家注冊執業人員證書復印件及社保證明報各設區市、省管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驗證。請各設區市、省管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于12月底前將轄區內整改驗證情況、企業整改材料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組織專家審查,必要時現場核查。
(四)處置階段(2020年1月)
對于整改符合要求的,在“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理信用管理系統”中予以解鎖。對整改期滿后仍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申報整改材料的企業,將依法撤回其資質證書,并由各設區市、省管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收回后,交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其中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甲級資質報請住房城鄉建設部依法予以撤回。
五、工作要求
(一)請各設區市、省管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督促本地區工程監理企業做好本次資質動態核查自查自糾工作,認真完成整改核驗工作,不定期認真開展轄區內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抽查工作,及時將本地區核查情況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各工程監理企業應積極配合開展本次資質動態核查工作,嚴格對照標準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如實、按時上報整改資料。日常工作中應及時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理信用管理系統”維護企業各項信息,隨時接受省市動態核查。
(三)核查工作開展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市場監管處聯系。
聯系電話:025-51868657,025-51868738。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0月10日
|